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显我校在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领域具有的引领、协调和示范作用,根据《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建设规划(2020-2023)》精神,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是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心立足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以广西少数民族人物与地方风俗、广西独有的南方山水特色及广西特有的南方花鸟画资源等为主要艺术创作与研究对象,发挥地缘优势,创作有广西地区少数民族特色和南方田园诗式的艺术精品。其次,通过这个研究中心的建设可以进一步推动广西艺术学院美术学一级学科的建设,丰满和充实学科建设内涵,在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等多层面取得成果,扩大广西艺术教育地区在全国的影响,为广西艺术学院博士点建设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
为了在新形势下有力推进了广西民族艺术创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设立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加强广西民族艺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有组织攻关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建设性社会影响的重大突破。
二、项目指南
项目选题必须以广西民族艺术为研究区域,围绕漓江画派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1.广西少数民族题材创作与研究
2.广西地域乡土题材创作与研究
3.漓江画派青年画家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建议项目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3.资助额度:重点项目1-2万元,一般项目0.3-0.5万元。
4.重点项目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1份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部门采纳,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广西艺术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一般项目要求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2.一般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3.已获得资助过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
4.应以项目组方式开展研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能科学分工、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五、申报要求
1.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的相关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
2.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本中心项目的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申报者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中心。
4.由中心资助的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应明确注明“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资助”字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题。
5.本中心作为项目资助单位有优先编辑整理、结集出版项目成果的权利,无需再征得作者知情同意。课题组成员享有署名权。
六、材料递交
2022年4月25日前,将附件1.《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3650664@qq.com邮箱,邮件主题备注:“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标课题所有项目均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额度。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结果于2022年5月10日前在广西艺术学院中国画学院网站(https://zghxy.gxau.edu.cn/)公布结果,并报呈科研创作处审定。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究中心向申报者发出《立项通知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联系人:李英峰,电话15177120759
附件1: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1:漓江画派民族艺术创作与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