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第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国画书法比赛细则

来源: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14-10-31 00:00 点击: 【字体:

 

广西艺术学院第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国画书法比赛细则

 

承办单位桂林中国画学院

 

一、作品主题我的广艺梦

二、作品类别:国画、书法毛笔书法、篆刻、刻字

三、参赛办法和要求

1.我院就读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2.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有一定的艺术水准作品要

题款、盖印具有完整性。

3.作品一律自行装裱、装框否则不予接收。

4.作品规格

1国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纸最小不小于四尺条幅、四尺斗方。

2毛笔书法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纸最小不小于四尺条幅、四尺斗方。

3篆刻作品印屏80×80cm印文5—8 边款2—4 个。

(4刻字规格40cm×40cm 20cm×30cm

5.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临摹作品不在参赛之内),未在以往各类

比赛中获奖也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6.每位参赛者送交作品不得超过 2 系列作品不超过 4 幅。

7.交稿时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左上角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院别、年级、本人的联系电话、及草书、篆书、篆刻的释文如果是系列作品需注明顺序。报名时请提交参赛作品光盘署名标签电子照片。(照片在2014122日前发至1320585865@qq.com 邮箱,电子照片以JPG格式发送,像素不低于3M。 )

8.未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四、评选办法

1.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及学院专业教师担任。

2.比赛将分国画组、书法篆刻刻字组(以下简称书法组)两组,

本科生研究生分类设奖。

本科生国画组共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7 名,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

本科生书法组共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9 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

研究生国画组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7 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

研究生书法组共评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优秀奖和入选若干名。

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入选颁发证书。

五、交稿时间、地点

1.报名交稿时间2014121(周一)——2014122日(周二)1400-18:00过期不予受理

2.交稿地点桂林中国画学院教学楼一楼架空层(相思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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