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桂林中国画学院 时间:2009-03-05 00:00 点击: 【字体:

桂林中国画学院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

    

2009届全体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艺院学〔20093号文),现将我院开展200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具体办法:依据《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定办法》,并结合《桂林中国画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办法》进行。

二、评选要求:请各毕业班级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选——择优确定——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时间安排:

223-3月10:本科生、研究生申报材料经班级(年级)审核推荐后交到学院:

其中,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一份,附成绩表、研究生还须附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毕业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申报综合测评“优秀”级别的同学需提交:《毕业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班长(研究生年级长)负责对照获奖证书核对综合测评分数,参评的本科生、研究生务必在310日上午下班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交到学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初评并将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316-19日:学校组织评选出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320: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领导审批后下文;

323-24日:学院收集毕业生自荐表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加盖“综合测评”等级及“优秀毕业生”印章。

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上下载,地址:

学工处http:/www.gxai.cn/xsgz/ 或中国画学院http:/www.gxai.cn/zgh/ 下载。

表格连接下载:《毕业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桂林中国画学院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

《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定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桂林中国画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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