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节】广西艺术学院第三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书法篆刻比赛

来源:文字:学术部 编辑:谭顺天 一审一校:梁义泉 二审二校:陈 雪 三审三校:袁 援 作者: 时间:2026-10-20 15:35 点击: 次 【字体:小 大】



一、比赛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参赛对象
广西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艺术学院第三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
  四、参赛组别
(一)软笔书法组
(二)硬笔书法组
(三)篆刻组
  五、参赛办法和要求
(一)毛笔书法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6尺宣整纸,最小不小于4尺条幅、4 尺斗方;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 A4 纸张。
(二)篆刻作品:①印屏:34X138cm;②印文:5-8方;③ 边款:2-4 个。
(三)书写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形式不限,有一定的艺术水准。要求符合参赛作品要求。不能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等现象。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临摹作品不在参赛之内),未在以往各类比赛中获奖,也未在往届艺术节中参赛的作品。
(四)每位参赛者可兼报硬笔或毛笔两种类别,每种类别限报一件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4幅)。作品不用装裱,初评后统一通知。
(五)交稿时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楷书注明姓名、性别、院别、年级、联系电话,草书、篆书、篆刻须附释文;如果是系列作品需注明顺序。报名时请提交参赛作品的高清电子照片。
(六)未获奖和入选的作品将由承办单位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超过规定时间不取回的作品如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七)所有展览作品,请作者在展览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自行取回(具体地点待定)。
  六、评选办法
(一)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及专业教师担任。
(二)比赛将通过上交作品,采取评选的方式进行。
(三)毛笔书法组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硬笔书法组: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篆刻组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组优秀奖若干名(获奖数量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 20%)。
(四)所有获奖作品在相思湖校区美术馆展出。
  七、初评作品交稿时间、地点:
(一)报名交稿时间:2026年11月9日--11日  每天中午12:00--14:00
(二)交稿地点: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一楼大厅
(三)收稿人员:林欣悦 13860526835 乔湘瑶 19236539875  


未尽事宜请联系收稿人员,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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